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八标段)-钢制保温防盗门、电子对讲门制作安装采购三标段”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八标段)-钢制保温防盗门、电子对讲门制作安装采购三标段;
1.2 采购方式:评审+竞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403040元(含税);
1.5 采购内容:钢制保温防盗门、电子对讲门制作安装;
1.6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供货;;
1.7 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哈尔滨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八标段)施工现场)-怡兴花园小区、幸福家园小区、重型小区。;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1.10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1.11 资格要求:
1.1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1.11.2 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1.11.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1.11.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1.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7包门窗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1.11.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拟招标范围,只接受生产制造商企业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或经营内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生产制造及安装。。
1.12 竞价规则:详见采购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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