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耐火材料采购项目[0310-ZBZX-设备-20210233]-招标公告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10233
日 期:2021年 8 月 30 日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西宁项目设计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为【3000】t/d,配套【4】台套余热锅炉、焚烧炉部件及相关辅助系统。配置多级往复式顺推+翻动机械炉排炉,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预留SCR布置场地),总计建设 4×750t/d 焚烧线+1×50MW 抽凝式汽轮机+1×55MW发电机+1×15MW汽轮机+1×15MW发电机,全厂年有效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h。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西宁项目4台炉耐火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4台焚烧炉与余热锅炉耐火材料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并包含设计、安装、调试、烘炉指导、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在内的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其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或其母公司须为所投耐火材料的制造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原件;投标人的母公司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母公司出具的制造商声明函原件及证明母公司与投标人关系的书面说明原件;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但需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5.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
5.4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6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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