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检测研究院2021-2022年地面防腐保温检测评价技术服务二次

实验检测研究院2021-2022年地面防腐保温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T36-FW07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主要由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提供实验样品,乙方配备人员和设备,采取甲方监管,乙方承担地面防腐保温检测技术服务的模式。
2.2招标范围:按照甲方(实验检测研究院)下达的检测委托任务单,制定试验检测评价方案,开展地面系统钢质管道及设备失效分析、腐蚀试验、防腐材料和保温材料检验评价、缓蚀剂性能评价、阴极保护效果及相关产品检测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
2.3服务/工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具有经政府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不接受自然人投标;②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有已结算的在油气田从事地面防腐保温检测技术服务业绩一项。 依据: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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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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