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外墙保温(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外墙保温(三标段)(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财教育指【2020】18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怀柔区一零一小学及初中。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一零一小学、初中建筑总面积25105平方米,体育馆建筑总面积161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 3659788.04 (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18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对一零一小学、初中及体育馆进行外墙保温修缮改造。具体数量与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埠企业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外地进京企业具体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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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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