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山城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2020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山城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1-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山城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外墙保温工程已由鹤清洁取暖[2018 ]9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鹤壁市山城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西酒寺村、宋沟村、东石林村等村农房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外墙保温工程,约14.89万平方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
2.3资金来源:中央+地方财政资金;
2.4本项目总投资:约1422万元;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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