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集油管道内外防腐及保温工程补充

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集油管道内外防腐及保温工程补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0-XA606-FW815

1.招标条件
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集油管道内外防腐及保温工程补充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集油管道内外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区域位于第十一采油厂矿区,属黄土高原沟壑地形,海拔高度约1600m,工作内容主要为无缝钢管焊接不锈钢避热接头,规格型号包括Φ76、Φ89、Φ140、Φ114、Φ168、Φ219等;钢管外壁环氧粉末防腐加黄夹克防腐保温,内壁高分子环氧涂料防腐及厂内预制、安装技术服务,来回运费等售后服务。,计划投资金额:175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使用量和油田公司造价指标及下浮率进行结算。地点位于甘肃省庆城县、镇原县、环县,宁夏彭阳县。
本项目不分标段,共需1家服务商。后期如因公司、采油十一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2 建设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建设区域。
2.3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共180日历天。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ZY20-XA606-FW815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或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一项无缝钢管高分子环氧涂料防腐(高分子合金复合管)加工相关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两个网站查询截图);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隐藏内容需要支付:¥10
立即购买 升级VIP
%title插图%num

     

注:升级VIP会员享免费查看所有招标信息权限!已经付费的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赞 (0) 打赏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