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机组A级检修保温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郊,#11机组为330MW供热机组。
2.2招标范围: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机组A级检修所需保温工程,包括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等所有主机、辅机设备、管道所需保温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暂定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31日。具体工期根据省调批复机组检修时间而定,所有工作应满足#11机组A级检修对保温工序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台300MW及以上机组保温工程业绩。
3.1.3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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