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燕山分公司2023年度保温制品及其他材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保温制品及其他招标公告

燕山分公司2023年度保温制品及其他材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山分公司2023年度保温制品及其他材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30922-0391-12068-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温制品及其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耐火胶泥(结合剂)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2
耐火毯(毡)、板、纸、布、绳、带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3
耐火砖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4
其他保温材料及制品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5
绝热夹芯板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6
泡沫橡塑制品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7
阀门、管件保温套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8
复合材料绝热制品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9
泡沫塑料保温制品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10
矿物棉制品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1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1.00

包1-保温制品及其他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并由法人签字盖章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含装置现场),且满足零星小批量送货要求。
3.1.7 投标人提供并由法人签字盖章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采购渠道备案,一个月内不提供备案不发生业务关系。
3.1.8 投标人提供供货响应及售后响应并提供由法人签字盖章承诺:一般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于紧急计划物资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3.1.9 投标人提供并由法人签字盖章承诺:因工程项目采购本协议项下物资而产生的工程余料,在该物资的保质期内且具有完整的相关资料和完整实物状态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按账面价值进行回购。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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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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