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中学建设项目保温涂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辉县市中学建设项目保温涂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和辉县市南湖新区第二中学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县市教育体育局,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保温涂料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用地72850.4m2(约109.28亩),总建筑面积约59459.43m2,基底面积14300.43m2。新建综合楼5685.82m2(5F),西教学楼13416.83m2(5F),东教学楼10485.86m2(5F),餐厅4337.10m2(3F),宿舍楼21046.22m2(5F),风雨操场2390.44m2(2F),看台852.33m2(热力交换站、配电室位于看台一层),门卫149.54m2(两个),地下室建筑面积1095.26m2,4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8000m2,篮球场、器械场地1500m2,道路及硬化23100.66m2,绿化25949.31m2,同时进行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10月27日开始,2023年10月26日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3年7月20日开始,2023年8月19日完成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保温涂料工程,总工期为31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1.2 辉县市南湖新区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用地53570.35㎡(约80.35亩),总建筑面积34173.16㎡,基底面积11379.11㎡。办学规模小学部30班(1350人),初中部15班(750人),可容纳学生2100人。其中,生均占地25.51㎡。小学教职工编制按师生比1:19计算,初中教职工编制按师生比1:13.5计算,拟核定编制127名。
本项目新建小学部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15111.10㎡(4F);初中部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8645.34㎡(4F);行政办公楼2907.98㎡(4F),风雨操场6737.40㎡(3F),体育看台578.46㎡,配套建筑192.88㎡;3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6500㎡;篮球场、乒乓球场1000㎡,道路及硬化15881.04㎡;绿化18810.20㎡;同时进行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10月27日开始,2023年10月26日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3年 7 月20日开始,2023年 8 月19日完成辉县市南湖新区第二中学建设项目保温涂料工程,总工期为31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辉县市中学建设项目保温涂料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HXSFGS-FJ-招字(2023)-004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合作工程名称
招标单元
施工范围
主要施工内容
备注
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
墙面保温及真石漆饰面工程
第一单元

宿舍楼、东教学楼、餐厅、看台、西教学楼(含连廊)、综合楼(含连廊)、操场、门卫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除屋面保温外)所有保温、外墙涂料等外露构件的真石漆饰面工作。

辉县市南湖新区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第二单元
1#实验教学楼、2#初中部教学楼、3#行政办公楼、4#风雨操场、5#实验教学楼、6#楼报告厅、7#小学部教学楼、8#小学部教学楼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除屋面保温外)所有保温、外墙涂料等外露构件的真石漆饰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保温涂料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备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4企业近3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保温涂料工程,质量合格;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保温涂料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2022年年审名单和新增合格供应商(合伙人)名录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r.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s.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事业部)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且在辉县市中学建设项目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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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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