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3-2024年油建环庆及宁庆区块地面工程管道防腐保温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玉门油田2023-2024年油建环庆及宁庆区块地面工程管道防腐保温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XA525-FW26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门油田2023-2024年油建环庆及宁庆区块地面工程管道防腐保温加工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玉门油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为玉门油田环庆及宁庆区块出油管线、集输管线、采气管线进行外防腐及保温(包括钢管生产厂到防腐保温厂的装卸运输,防腐保温厂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运输)。管线防腐保温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类为环氧粉末外防腐钢管;第二类为聚氨酯保温管;第三类为3LPE防腐。
2.2招标范围:玉门油田环庆及宁庆区块出油管线、集输管线、采气管线进行外防腐及保温(包括钢管生产厂到防腐保温厂的装卸运输,防腐保温厂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运输)。管线防腐保温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类为环氧粉末外防腐钢管,主要规格有DN50\DN65\DN80\DN100,管道除锈后只做环氧粉末外防腐(普通级涂层厚度≥300μm ,加强级涂层厚度≥400μm)。
第二类为聚氨酯保温管,主要规格有DN50\DN65\DN80\DN100\DN125,管道除锈后做环氧粉末外防腐(普通级涂层厚度≥300μm ,加强级涂层厚度≥400μm ;再做聚氨酯保温(保温厚度有30mm、40mm),聚乙烯防护层(厚度不小于2mm),管线配聚乙烯防雨帽。
第三类为3LPE防腐,主要规格有DN50\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管道除锈后做3LPE外防腐,一次成膜,普通级厚度≥2.2um。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按标段从小到大自然顺序号顺序评审,投标人若已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初评时予以否决。例如:A公司同时参加了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在第一标段评审时A公司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在第二标段评审时A公司将在初评时被否决。
第一标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宁庆、木钵区块,暂定价人民币4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钢管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需从招标人指定的钢管生产厂(地点位于山东省莱芜市铜城区)自提钢管,完成防腐保温承揽服务后,再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交付地点,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根据生产情况指定。
第二标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演武、虎洞区块,暂定价人民币40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钢管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需从招标人指定的钢管生产厂(地点位于山东省莱芜市铜城区)自提钢管,完成防腐保温承揽服务后,再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交付地点,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根据生产情况指定。
2.4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项目交付地点:第一标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宁庆、木钵区块,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根据生产情况指定;第二标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演武、虎洞区块,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根据生产情况指定。
2.6项目控制价:项目暂定总价人民币8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暂定价人民币450万元,第二标段暂定价人民币400万元),含运费装卸费(包括钢管生产厂到防腐保温厂的装卸运输,防腐保温厂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运输)、服务费、加工费、设备材料费、运杂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项目设招标单项控制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7报价要求:下浮点报价,投标方在全部单项控制价基础上整体统一报下浮点,投标人报价下浮不低于10%(即下浮比例必须≥1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下浮百分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下浮**.**%)
2.8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ZY23-XA525-FW264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3 业绩要求:近3年(截止开标时间最近的36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请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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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 06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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