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NO.2022G71地块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工程
招标编号:JSYJ-G71-2023FB002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发布日期:2023-06-08 09:00
• 项目编号: XZP2023060800005
• 项目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NO.2022G71地块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工程
• 建设单位:江苏宜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南京市建邺区NO.2022G71地块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工程(招标编号:JSYJ-G71-2023FB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宜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建邺区NO.2022G71地块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工程
范围 南京市建邺区NO.2022G71地块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所报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业绩: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外墙保温采购供货合同,并注明总包联系方式。(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字迹清晰并能明显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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