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海阳所镇政府办公楼保温真石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DRS-TPZB-2023-03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乳山市海阳所镇政府办公楼保温真石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 万元,招标人为乳山市海阳所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乳山市海阳所镇政府办公楼保温真石漆工程,该工程位于乳山市海阳所 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内容:外墙聚苯板保温、无机保温砂浆、外墙真石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乳山市海阳所镇政府办公楼保温真石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乳山市海阳所镇政府办公楼保温真石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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