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Z-RKZXM-DGCP-202…
项目名称: 华中公司日喀则三标段项目电缆保护管及预制保温…
发布时间:2023-05-17 10:00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日喀则三标段项目电缆保护管及预制保温管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电缆保护管及预制保温管)
招标编号:HZ-DGCP-2023-010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钢筋混凝土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河南)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西环路起讫点桩号K0+000~K1+604.09,线路全长1604.09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主干道,路面宽度36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电力管道、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通信管道、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
电缆保护管及预制保温管(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产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所需,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允许生产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其他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50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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