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保温板)招标公告CR1104-JC-2023-1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4-JC-2023-13)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XZQ-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分公司为施工单位,现已进驻现场并开始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
1.2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XZQ-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3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工程XXZQ-1标段起讫里程为DK164+854.43(含天生桥2号桥忻方台)~DK180+065.85(石咀隧道出口),正线长度15.228km,标段位于河北省和山西省境内,大至呈东西走向,途径河北省阜平县天生桥瀑布群自然风景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石咀乡、金岗库乡,跨G1812沧榆高速公路、国道G337国道;主要包括路基0.643km;桥梁4.35km/1座(其中:正线长1780m,4条到发线总长2570m);隧道12.778km/2座(其中北太行隧道12.519km),无砟轨道(含精调),五台山站场及相关工程(含站台雨棚),本标段范围内相应的大临及配合辅助工程、配套工程。
2.2 招标内容:
招标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2.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3.2.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3.2.7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2.8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原铁道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2.9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0投标人未被中国铁建列入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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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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