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JQS-G1007
项目名称: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5.2299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2299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WLJQS-G1007
1.招标条件
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峰区;
2.3建设规模及范围:某部附属用房外墙保温、真石漆改造项目;
2.4最高投标限价:35.229966万元;
2.5计划工期: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35日历日;
2.6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2.3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2.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3.2.5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被授予合同。
5.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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