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中心防水及保温维修工程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KGL-2022-CCGC9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信息中心防水及保温维修工程已由长汽开管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科技信息中心防水及保温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3725582元;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竣工并完成验收;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方式: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 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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