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企直采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3)0077-1号
2、项目名称:洛企直采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83870.24元
最高限价:1383870.2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企直采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1383870.24
1383870.2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本项目为:洛企直采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全部交货;
(4)交货地点:前四批为湖北咸宁,最后一批为辽宁阜新;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需求;
(6)质量保证期:报价产品质量保证期(从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不低于24个月。最低为24个月,实际以投标人承诺为主。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全部交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3年);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出具有效的承诺书;
3.3、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
3.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出具保密承诺;
3.5、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年和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人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违法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地方政府采购部门处罚及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9、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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