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阳台内保温、防寒门斗保温、外墙一体板两胶一网、外墙涂料防护膜、外墙坐板增加、吊篮场内二次拆除,倒运,安装、管井防水施工人工费”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施工阳台内保温、防寒门斗保温、外墙一体板两胶一网、外墙涂料防护膜、外墙坐板增加、吊篮场内二次拆除,倒运,安装、管井防水施工人工费;
1.2采购方式:评审+竞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1419583.65元(含税);
1.5 采购内容:劳务;
1.6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工程地点:香坊区哈平路、拉滨铁路线、规划路围合区域;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详见采购文件;
1.10资格要求:
1.10.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1.10.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1.10.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1.10.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10.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0.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19包施工劳务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1.11竞价规则:详见采购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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