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浅圆仓顶隔热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钦州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储粮综〔2022〕41号、中储粮综〔2022〕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储粮钦州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大榄坪八大街南面
2.2规模:新建浅圆仓35座,总仓容28万吨
2.3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10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储粮服务网“保温工程及防腐涂料供应商”入围企业,且投标人须提供“中储粮服务网”入围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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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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