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辽源市西安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灯塔镇主楼、餐厅楼及西楼外墙保温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LHS20220973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灯塔镇主楼、餐厅楼及西楼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5808.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35808.00元
采购需求:辽源市西安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灯塔镇主楼、餐厅楼及西楼外墙保温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供应商拟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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