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彩钢保温板房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彩钢保温板房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彩钢保温板房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彩钢保温板房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GC20220386
1.3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采购预算:45000元(含税)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新建彩钢保温板房45m2(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2 计划工期: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25日。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星火乡站
2.4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开工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质保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支付(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质保期:1年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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