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青岛-青岛公园二期-外墙保温工程-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青岛公园1872项目二期工程外墙保温 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 标 人: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青岛公园1872项目二期工程
3、工程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项目用地位于石林三路(华山三路)以东,石林二路(华山二路)以西,学府路(湘江三路)以北
4、建筑规模:171644m2
5、招标内容: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的外墙保温工程,具体分包内容以同中标分供商签订的具体分供合同为准。
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
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6、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在工程所在城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仓库,且有专职管理人员。
9、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在青岛市或临近地区有在建项目,
11、如在云筑网有不良合作及不良投标记录,将不予通过资审,并不做其他解释;
12、在云筑网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以往未合作的投标人,须对投标人的资信文件、主要业绩、在施项目现场管理情况及公司考察,考察通过后入围参与投标。
13、外地工程建设企业在投标或承揽业务前,应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的统一要求,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14、青岛市区域施工项目,外地入青工程建设企业应纳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考核体系,接受统一监管,并要求在进场施工前办理完毕,如未按期办理完毕,将认同为自动放弃参与项目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具有青岛市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会员资格证。
15、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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