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江发电公司2号、11号机组B修保温及浇注料拆除和恢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粤江发电公司2号、11号机组B修保温及浇注料拆除和恢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ZC-SG22GZ043
日 期:2022年05月05日
1、公告概述: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发电公司2号、11号机组B修保温及浇注料拆除和恢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
粤江公司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接京广铁路和S253公路、G106公路及京珠、乐广高速公路,北距曲江区约13km,韶关市28km。1958年建厂,经历多期工程建设,现有在运机组为2×330MW和2×600MW共四台机组,装机容量1860MW。为了满足两台机组B修锅炉、汽机、电气、环保、热工等专业所属设备解体检查及消缺工作需要,保证机组B级检修策划项目实施到位,消缺工作及时;保证设备修后表面温度符合生产要求,有效降低耗热损失,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改善现场工作环境。两台机组现时均在运行中,11号机组最后一次有计划性检修是在2021年11月C修、2号机组B修是在2020年8月。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II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需要有至少近3年2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检修保温、化妆板施工、浇注料浇灌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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