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气厂2022年场站及单井防腐保温工程

第五采气厂2022年场站及单井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A202-GC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五采气厂2022年场站及单井防腐保温工程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以采气五厂字〔20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建设资金来自厂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五采气厂作业一区、作业三区、作业四区站场、井场等区域。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集气站容器、设备部分电伴热存在伴热带老化、运行效果不佳等现象,且部分伴热带安装不符合规范,需更换电伴热,排除安全隐患。站内生产区域进站总机关、容器设备设施及附设、压力管线存在表皮锈蚀现象,长时间运行,存在风险,需要进行防腐等措施。部分单井投产时间长,防腐保温老化破损,造成采气树锈蚀严重,影响气井正常安全生产,计划对破损严重气井直接拆除保温,除锈防腐。针对站内及井口易拆卸保温处配备活套保温,避免重复拆卸安装。站内生产区域其他附属设施长时间受风吹日晒、雨淋等现象,表面存在空鼓、起皮、锈蚀,需要进行重新防腐。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1月15日。
2.4 标段划分及费用情况: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93.9744万元(不含税)。
2.5 招标范围:单井、场站防腐保温工程方案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防水防腐保温 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18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 项目经理要求
3.5.1 具有 石油化工或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质量负责人须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8.2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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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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