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新建项目暂估专业工程(外墙保温部分)(五次)招标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1001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3-10 16: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03-05 16: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3-11 15:00:00
开标时间: 2022-03-15 09:0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新建项目暂估专业工程(外墙保温部分)(五次)已由辽宁省·盘锦市备案(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发改发【2020】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2.2合同估算价为887.602163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外墙保温装饰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4工期要求:2022年03月22日至2022年05月06日,计划工期45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17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2-03-11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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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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