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7基础项目锅炉部分炉体砌筑及保温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7基础项目锅炉部分炉体砌筑及保温工程已由国防科工局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65.0%,自有资金35.0%,招标人为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2台16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炉墙、炉衬等,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内的砌筑、耐火材料(不包括烘炉用的油料)以及砌筑、烘炉等所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2台16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所有保温、外保护材料等以及保温施工等的所有相关内容(须考虑应对调试过程中由于变更及修复需要而造成破坏的保温修复),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光路1号(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范围包括砌筑和保温;或砌筑、保温各一项,合同额总和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4)财务要求: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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