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云南丽香站后项目)防火、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
物资(防火、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1-AZZHGS-WZCG-2021-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站房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本项目所需的防火、保温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工程名称: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站房工程 。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2096.5平方米,其中站房3座,总建筑面积为12998平方米。雨棚三座,其中小中甸站雨棚一座,香格里拉站雨棚2座,总建筑面积为16965平方米。附属房屋7座,分别为小中甸站单身宿舍1型,香格里拉站单身宿舍3型、公安派出所1型、站区门卫、停车场、二级军供站、军供站厕所浴室。
工程地点:云南省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线。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付款方式及比例: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付款。付款方式: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任一付款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一年期)、建行融通(一年期)以及银信(一年期)),若乙方将票据贴现,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贴现费用。
按月结算,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0%,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成立后30个工作日付至结算金额的6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付至结算金额的80%,建设单位和甲方竣工结算成立以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5%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建设方不能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计价、结算、付款的风险,任何情况下(包括不限于工程正常施工、停建、缓建,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等情况)因建设方未按照总承包合同履约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甲方有权延期至建设单位资金拨付到位为止,且乙方自愿免除甲方任何违约责任(免除的费用包含不限于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因国企不存在资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乙方特此承诺放弃使用司法保全措施。
3.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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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2月6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防火泥

Kg
2000

100元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
云南省丽香铁路香格里拉站、小中甸站、拉市海站
具体规格型号要求参见本文件技术规格书
2
防火板
5mm

500
3
防火包
250型
kg
1000
4
玻璃丝布
2800*250mm

235
5
复合铝箔
2500*80mm

750
6
离心玻璃棉保温板
50mm
m3
270
7
阻燃型闭孔橡塑保温管壳(B级)
50mm
m3
55
8
超细玻璃棉
50mm
m3
32
9
自限温电伴热带
25W/m
m
500
10
沥青漆
15KG
KG
450
11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套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埋直埋保温管
De57
m3
6.5
12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套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埋直埋保温管
De48
m3
5
合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年200万元以上的销售能力。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税率 或征收率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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