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呼和一电力房屋保温、暖气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呼和一电力房屋保温、暖气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DX-SG-04)
1.立项依据
呼和供电段呼和一电力房屋保温、暖气大修工程项目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1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1﹞78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呼和一电力房屋保温、暖气大修。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刮腻子170平米、铝扣板吊顶99平米、暖气片安装576片、灯具31套等。(详见设计图)
2.3 工程投资(概)预算:20.9604万元。
2.4 计划工期:25天。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 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叁年内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 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6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7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1年9月17日18时前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前向呼和浩特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 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胶粘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5 近三年内有临近铁路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7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5.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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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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