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玻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改造项目气化包件防腐、保温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沙玻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改造项目气化包件防腐、保温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33668001G01
招标内容:

沙玻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改造项目气化包件防腐、保温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玻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改造项目气化包件防腐、保温施工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产业备字[2014]1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正康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项目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正康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晋城无烟煤为原料,采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生产工业燃气。主要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为:固定床碎煤加压气化、煤气冷却、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提氢及富氢气压缩、燃气重整、内增压流程空分制氧、硫回收、煤气水闪蒸及压滤、氨汽提及精馏、废水生化处理、中水回用、高浓盐水处理、多效蒸发及废水零排放等多套工艺生产装置;同时配套三台220吨/小时高温、高压燃煤流化床锅炉及抽背式发电机组、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计规模为480万Nm3/d工业燃气(公称能力)。同时联产氢气、氮气、氩气,副产氨水、硫磺、硫铵等产品;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021年9月1日-2022年4月10日;
2.4质量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5建设地点:沙河市经济开发区安全路3号;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近五年(从2016年1月至今,后同)完成两项及以上防腐(或保温)工程业绩;
2)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使合同解除。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4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项目经理与中标后项目经理必须一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撤回,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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