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博阳路片区二期项目(蚕子峪村)外墙保温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博阳路片区二期项目(蚕子峪村)外墙保温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10628-01
2.2项目名称:博阳路片区二期项目(蚕子峪村)外墙保温工程;
2.3建设地点: 泰安市博阳路以西,规划四街以北;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0日历日(2021年7月26日至8月24日),第二标段60日历日(2021年7月26日至9月23日)。注: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行招标内容除外。);
2.7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77.636141万元,第二标段1113.818877万元;
2.8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7-9#楼外墙保温工程。
第二标段:1-6#楼、10-18#楼及管理房的外墙保温工程。
注:投标单位可选择多个标段报名,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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