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森林消防支队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白山市支队机关外墙保温及基层单位供暖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白山市支队机关外墙保温及基层单位供暖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D-2021-ZB-013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白山市支队机关外墙保温及基层单位供暖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795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名称:
一标段: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白山市支队机关外墙保温项目
二标段: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白山市支队基层单位供暖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一标段:JLCD-2021-ZB-013-1
二标段:JLCD-2021-ZB-013-2
工程地点:白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机关、长白山池西区大队三中队、抚松县大队六中队、抚松县大队七中队
招标内容:改造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166.1576万元
二标段 124.6381万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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