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21-2022年江汉本部钢管防腐保温委外加工(清河提质增效)框架协议钢管防腐保温委托加工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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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2022年江汉本部钢管防腐保温委外加工(清河提质增效)框架协议所需钢管防腐保温委托加工费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汉油田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630-9025-6699-B1
2.项目内容:2021-2022年江汉本部钢管防腐保温委外加工(清河提质增效)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加工服务

906.00

包1-1

包号

招标企业

第1名份额

第2名份额

B1

70

30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清河采油厂(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提供接受储物于商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关键生产设备:涂敷生产线、聚氨酯发泡机图片,检验设备:涂层测厚仪图片,并提供购置发票或合同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PE防腐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2020年-2021年)。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6月11日8:00时至2021年6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

隐藏内容需要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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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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