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山城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外墙保温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1-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山城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外墙保温工程(二次)已由鹤清洁取暖[2018 ]9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鹤壁市山城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西酒寺村、宋沟村、东石林村等村农房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外墙保温工程,约14.89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
2.3 资金来源:中央+地方财政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约1422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要求的其它内容: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网上截图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记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注:以上网站被记录的信息是指在公开期限内且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
3.4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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