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LNG储罐用泡沫玻璃砖年度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工程-LNG储罐用泡沫玻璃砖年度协议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海油工程-LNG储罐用泡沫玻璃砖年度协议
标段(包)编号:21-CNCCC-HW-GK-0713/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油工程品类协议招标,基于天津LNG 二期项目、龙口南山LNG项目、唐山LNG二期项目三个在建项目和芜湖LNG项目、浙江LNG三期、珠海LNG二期项目三个潜在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
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LNG储罐用泡沫玻璃砖
主要技术规格:Grade 8、Grade 16、Grade 24三种规格,不划分标段
数量:约101,942.00m3
交货地点:中国国内项目现场或海工场地
交货期:不超过45天(进口材料应保证45天内完成装船发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属于制造商所在集团内负责销售的公司除外);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一项国内16万m3(单罐罐容)及以上LNG储罐Grade 24型泡沫玻璃砖供货业绩,单个业绩供货量不少于100立方米,供货时间应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0止。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储罐单罐罐容、泡沫玻璃砖型号、业绩供货量、供货签收单(应能体现供货时间)。如业绩证明文件(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中未能完全体现上述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对应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用户证明文件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前述业绩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8-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属于制造商所在集团内负责销售的公司除外)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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