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0年第五采气厂集气站及井场防腐保温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ZY20-XA212-GC139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采气五厂字〔2020〕12号),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集气站容器、设备部分电伴热存在伴热带老化、运行效果不佳等现象,且部分伴热带安装不符合规范,需更换电伴热,排除安全隐患。站内生产区域进站总机关、容器设备设施及附设、压力管线存在表皮锈蚀现象,长时间运行,存在风险,需要进行防腐等措施。部分单井存在采气树、阀门及井口地面管线腐蚀严重、保温层缺失,需要重新进行防腐和保温层更换。针对站内及井口易拆卸保温处配备活套保温,避免重复拆卸安装。站内设备设施保温层长时间使用存在表面锈蚀、破旧等现象,需要重新更换保温层。站内生产区域其他附属设施长时间受风吹日晒、雨淋等现象,表面存在空鼓、起皮、锈蚀,需要进行重新防腐。

招标范围: 各作业区集气站容器、设备、管线及单井防腐保温维修更换,该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见工程方案内容。计划投资87.3479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甲供材料费、不含增值税。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审旗第五采气厂所辖气站及井场区域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0月30日,13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提供近3年(2016、2017、2018年或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5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同时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齐全。

3.6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其它要求: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发布的因评价不合格原因取消准入资格的工程建设承包商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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