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二厂硫酸再生装置高温过滤器及管道保温更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3202002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炼油二厂硫酸再生装置自投产以来,高温烟气过滤器高温电伴热故障率高,保温散热量大,急待整改。硫酸再生装置5台高温过滤器及管道保温更换,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炼油二厂硫酸再生装置高温过滤器及管道保温,招标合同额为250万元(含税),主要工作量如下:

1、H9100出口过程气总管保温拆装。Φ830管线23.5m,DN800阀门2个,DN800*1200膨胀节2个。

2、高温烟气过滤器S-9140、S-9160、S-9160、S-9170、S-9180本体保温拆装,每台129㎡,高温烟气过滤器S-9150本体保温拆装84㎡。

3、过滤器出口至总管保温拆装。Φ426管线7.3*5m,DN400阀门5个,DN400*1200膨胀节5个,DN400弯头10个,Φ936管线36.2m,DN900*1200膨胀节5个,局部临时增加的保温工作量。

2.3质量标准:( 质量目标:达到项目一次验收合格,施工合格率100%;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设计文件、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等。外表面任何部位温度不高于环境温度15℃)

2.4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生产区。

2.5计划工期:拟定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

2.6安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1) HSE要求

目标:安全、绿色。力争实现零排放、零污染、零伤亡;不着一把火、不损坏一台设备。

投标方应编制完善的、可操作的HSE管理方案,健全HSE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影响等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识别HSE风险,落实消减控制措施。保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三同时”。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项目信息、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编制项目信息、文档管理方案,确定信息管理流程、采集、分析整理信息数据。按照招标人项目文档编码规则,对文档处理、控制、保管和存档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属中石油入围的二类及以上承包商;

4)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需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投标人须知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4)投标人未被大庆炼化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的截屏,与网站查询不一致时,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有效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提供施工合同和交接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本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和质量管理人员、预结算人员、材料员等)、技术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承诺与从事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从事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保险。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承诺保证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本企业项目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预结算人员、材料员、资料员等)进入现场管理,承诺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在开工日期能进入大庆炼化公司装置现场。如果投标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诺,甲方有权拒签或终止施工合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线保温工作成功业绩,且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需提供施工合同证明(影印件)。不含转包、分包合同。

(2)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为:A、合同,B、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二者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有效业绩时间确认: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涉及跨年合同算一份,以交工日期年度为准。

(4)如业绩合同中没有体现防腐保温内容的,必须由合同中甲方施工管理部门出具的该合同中包含防腐保温合同额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需提供2017或2018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机具要求:满足生产要求。

3.7其他要求:

1)需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2)本工程严禁转包和挂靠以及违法分包。

3)本项目工程施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人员及机具调遣费。

4)对违反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不依法履行合同、不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不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关键设备与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的中标单位,按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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