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防腐保温工程项目公告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防腐保温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2-ZB01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防腐保温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0122-ZB010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各生产系统2023-2024年度的防腐保温业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防腐保温工程
2.1项目名称: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防腐保温工程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鼎锌业),属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金鼎锌业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交通方便。公司一冶炼厂在通甸镇黄木村委会,其余各生产厂分布在金顶镇范围内,公司主要生产硫化锌精矿、硫化铅精矿、硫酸、锌锭。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2.5招标范围: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所属各厂及部门范围内,单项工程施工投资额小于400万元的工艺设备、设施、管道、钢结构、构建筑物等的除锈、防腐保温施工,具体的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发的《施工任务单》为准。招标人安排的合理工作,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若投标人无论任何原因拒绝招标人安排的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已完工程量按75%进行结算。
2.6工期:以单个《施工任务单》下发要求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履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24个月)。
2.7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防腐保温工程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防腐保温类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4)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
2)项目经理近五年(2018至今)应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经理姓名)
3.5.2技术负责人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近五年(2018至今)应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载明技术负责人姓名)
3.5.3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数在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以C证(或注册证)首次发证日期为准。
3.5.4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项目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危险作业风险告知》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提供有效作业证件。(提供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36个月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廉洁承诺、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企业以往履约情况承诺书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需和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一致的承诺书。
4)项目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危险作业风险告知》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提供有效作业证件。(提供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5)在中铝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6)外包业务合同执行期间,队伍人员稳定率在75%以上,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7)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8)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100%,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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