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木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钢板保温仓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C-H2022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木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保温钢板仓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2】54号文件《关于黑龙江木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保温钢板仓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木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木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保温钢板仓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内容:新建保温钢板仓一栋,占地面积1980m²,建筑面积1423.80m²,地上一层建筑,层高8.5米
2.4招标控制价:1863386.15元
2.5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黑龙江木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2月16日,共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相应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岗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9月1日-2021年9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网上登记获取文件,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下同)同时进行,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同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以下载报名成功截图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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