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民居房屋保温建设项目(A包)

业主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 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民居房屋保温建设项目(A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新民居房屋保温建设项目已由将军营镇人民政府以将政发(202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军营镇石灰窑新民居房屋保温项目
  2.2招标范围: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石灰窑新民居房屋保温项目(A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供应商自身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三)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信用中国网查询)。(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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