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包头)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备项目保温保冷绝热材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燃气(包头)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温保冷绝热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燃气(包头)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主要工程内容:项目建设1座30000m3LNG双金属全容罐和1套7×104Nm3/h的气化装置。主要工艺装置包括LNG罐区及装卸车设施、闪蒸气增压、气化系统、杜瓦瓶充装系统、调压计量设施及配套设施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辅助工程包括:LNG装卸车设施,8套(4个岛),均有装卸车功能;BOG回收系统,1套;空氮气系统,1套;火炬放空系统,1套;外输计量设施,2套;变电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空氮站、保温保冷绝热材料厂房、装卸车棚、锅炉房、维修车间及库房、全厂管廊架。
公用工程包括:全厂总图;生产辅助系统包括全厂给排水系统、全厂消防系统、全厂供配电系统、全厂控制系统、全厂通信系统、全厂暖通、全厂生产/生活供热系统、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防腐保温等。
本次采购物资为:保温保冷绝热材料。
交货期为:2022年9月10日,具体按甲方书面通知时间。
具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参加,则需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制造商设计制造的相似工况下的同类产品成功应用3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3项(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诚信记录、信誉良好;投标人在2018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工作内容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设计、制造资质、经营许可、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要求。
6、资质要求:制造商应具有与绝热材料设计、制造相关的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产品认证:应提供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业主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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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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