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再生资源综合利项目焚烧炉和余热锅炉浇注料、炉墙、保温施工招标公告

太仓再生资源综合利项目焚烧炉和余热锅炉浇注料、炉墙、保温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L-ZB-TCKJ-GC-2022-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仓再生资源综合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自筹,招标人为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一座日处理总规模为225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3×750t/d机械炉排
焚烧炉+3×90t/h中温中压(4.0MPa,450℃)余热锅炉+1×N45MW汽轮发电机组+1×25MW
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本期)建设2×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90t/h
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MPa,450℃)+1×N45MW汽轮机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则采用“SNCR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
1#GGH+湿法脱酸+SGH+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2#GGH”的工艺。二期拟增加1×
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90t/h中温中压(4.0MPa,450℃)余热锅炉+1×N25MW汽轮发
电机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合约21.97公顷(含二期用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焚烧炉和余热锅炉浇注料、炉墙、保温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焚烧炉和余热锅炉浇注料、炉墙、保温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境内实缴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履行
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近3年内具有1项垃圾焚烧炉工程(单炉750t/d及以上)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施工能力;4、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担任过1项垃圾焚烧炉
工程(单炉750t/d及以上)浇注料、炉墙施工)投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验和业绩;5、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
的认证证书;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7、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
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终止或解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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