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华北公司雄安发展分公司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挤塑板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招标编号:CSCEC-WZ-1220130169-F2-2022003
根据中建八局华北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八局华北公司各单位共同参与实行挤塑板集中采购。为满足华北公司雄安发展分公司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生产需要,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八局华北公司
2、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
3、招标内容:挤塑板
4、招标周期:两年
(二)投标报名:
2022年6月2日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
□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上年度销售额
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发证时间
营业期限
税务登记证书和生产情况
一般纳税人
税号
生产品牌
生产等级
被授权投标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传真
手机
通讯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注:1、本表作为资审资料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方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只能指定一个被授权投标人,如企业内部不同投标省份分属不同业务负责人,可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中标城市相应业务负责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集中采购招标活动,(招标编号)的投标及合同签订、履行直至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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