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四公司周口市华耀城华耀首府项目一期首批次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22051300641
一、周口市华耀城华耀首府项目由业主周口华腾置业有限公司,我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该项目共约4513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52728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98630平方米;目前我公司对一期首批次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周口市华耀城华耀首府一期工程,位于周口市腾飞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单位为华耀城集团(周口华腾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总造价约5亿,总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由13栋26层单体楼、配套商业及相应地下车库组成,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地下室防水、屋面防水等级均为一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周口市华耀城华耀首府项目一期首批次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劳务分包;
3、工程建设地点:周口市腾飞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4、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
5、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5.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5.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3、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6、工程质保期:分包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建筑保温防腐工程分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
3、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项目情况约定)
4、施工经历要求:至少独立经营过两个以上类似项目。
5、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信息监督平台中无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无不良合作记录。
6、对已合作项目近半年内出现配合、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有不良记录的报名单位,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进行资审淘汰。
7、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对报名单位上传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中建七局四公司本下级资源库中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在招标人处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局A级供应商及近两年与中建七局四公司有类似合作业绩的报名单位(证件合格)可免于资格审查。
8.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必须按招标公告后附的资格预审文件统一格式编制,并在云筑网上进行上传。投标单位报名时,上传的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必须统一(统一格式详见后附件4-12页);未按照统一格式或者内容未填写齐全的均按照不合格处理。(注:1、企业最新年审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2、公司同类型业绩(需附合同)3、投标报名上传附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4、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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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采购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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