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复合硅酸盐保温壳等建筑材料物资采购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复合硅酸盐保温壳等建筑材料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WZGK386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复合硅酸盐保温壳等建筑材料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2年12月30日。
2.3 交货日期:按用户单位要求
2.4 交货地点: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十一分公司库房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中标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制造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 》原件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可查询并截图;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登录系统进行核实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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