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名苑小区项目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中冶名苑小区项目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W07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冶名苑小区项目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10W07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8710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甲级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6日12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0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见公告特别告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冶名苑小区项目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涿州市中冶名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河北省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鹏程大街,西至腾飞大街,北至市研路,南至花田路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
中冶名苑小区项目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
79949平米,总建筑面积
2087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598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8812平米。分南北两个区:北区
:1#-18#、
S-1#、
S-2#、
S-3#、
S-5#,共
11栋高层、
5栋洋房、
4栋商业建筑;南区
:19#-30#、
S-4#共
6栋高层,
5栋洋房、一栋幼儿园。
本承包工程包括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的外墙保温、装饰涂料工程,并负责办理节能验收等各种相关验收手续的办理。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265.86万元,二标段:2088.2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鹏程大街,西至腾飞大街,北至市研路,南至花田路。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一标段包含北区的1#-18#、S-1#、S-2#、S-3#、S-5#,共11栋高层、5栋洋房、4栋商业建筑及附属工程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以及南北区三个入口大门的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工程;二标段包含南区19#-30#、S-4#共6栋高层,5栋洋房、一栋幼儿园及附属工程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1、招标图纸: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的正式施工图(版本为
2021.3.1的“电子版”)中冶名苑小区大门招标版施工图(版本为
2021年
6月的“电子版”)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及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等为依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北区的
1#-18#、
S-1#、
S-2#、
S-3#、
S-5#,共
11栋高层、
5栋洋房、
4栋商业建筑及附属工程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以及南北区三个入口大门的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工程;二标段包含南区
19#-30#、
S-4#共
6栋高层,
5栋洋房、一栋幼儿园及附属工程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
3、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1)中冶名苑小区项目招标图纸住宅楼及其附属商业、配套用房、门卫室等外墙保温、涂料(不含墙体内置
CL保温体系或墙体内置
EPS保温体系的保温层),以及入口大门的石材幕墙和铝板幕墙工程。包括保温砂浆找平层、抗裂砂浆、腻子、涂料
(真石漆、弹性涂料、质感涂料、水包水、水包砂
)、造型构件、保温层、成品滴水线条、防火隔离带等深化设计及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保温装饰及涂料(含热固复合聚乙烯泡沫聚苯板、
EPS保温线条、岩棉板、弹性涂料、质感涂料、水包水涂料、水包砂涂料、真石漆、装饰线脚、聚合物保温砂浆、岩棉防火隔离带等);高层电梯机房北立面外墙外保温、门窗洞口收边、空调搁板的节点处理、滴水线或鹰嘴、立面各种线角等造型处理;外墙保温及装饰层的穿墙预留洞(如空调管预留洞、太阳能预留洞)收口封边及喷涂、建筑细部节点(如风井盖板、出屋面通风井、冷媒管、出屋面烟道等节点)的保温和涂料处理,各种配件(外墙预留洞口盖板、与外墙装饰面接触的雨水管、冷凝水管及管卡、出屋面排气立管、出屋面烟气道帽及支座等)、预埋件节点等部位的涂料处理;外墙、檐口、窗套、腰线、墙面装饰构件及屋面装饰构件等部位的涂料(含底漆)施工等;涉及格栅背后衬同色材质涂料处理;
入口大门幕墙包含干挂贝鲁特石材、铝板幕墙、主副龙骨及转接件施工、幕墙后置埋件施工、幕墙内保温施工、幕墙打胶等。
招标图纸注明的所有外墙保温及装饰图纸及幕墙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材料生产加工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控制线、基层处理、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成品保护等各方面的措施、竣工验收、保洁等工程项目,含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各种检验试验(原材料进场取样送检、节能检测、淋水试验等相关试验及检测)、脚手架或吊篮、安全网等各种施工措施、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各种抢工措施,售后维保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工作内容。如图纸未标注或显示此部位做法,但按立面观感、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需进行施工的,均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不予增加工程量或措施费。中标单位需要按照政府、协会下发的各项规程规定(例如建办质【
2018】
31号

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等),组织并通过与承包范围相关联的施工及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外墙涂料保温施工、脚手架搭设、吊篮搭设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相应报价内。
2)节能材料登记备案、资料核查,节能验收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验收及竣工验收。
3)中标人需依据招标图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4)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图纸深化、供货、加工、安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以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5)投标人须在中标后
10日内出具工程全部深化方案及图纸,合同范围内外墙保温及装饰深化设计图纸(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
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建筑设计示意图或布置图,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建筑图纸仅供参考,分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相关图纸的基础上,进行幕墙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并形成施工图。幕墙节点图应画出所有幕墙的典型节点,并明确幕墙与其它相邻外装饰面的相对关系,
施工图应包括以下主要节点:隔热岩棉施工节点、骨架安装节点、扣件连接节点、石材面板缝隙处理节点、石材面板阳角处处理节点、幕墙与室内装修交接处收口的节点等主要节点的设置,在征得发包人设计部及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认可、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6)分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24小时以内的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7)分包人需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8)分包人需配合发包人要求,根据样板房施工及开放节点要求,提前施工样板房楼层,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9)分包人须提前对现场结构进行复核,如因分包人未复核直接下料加工导致废料及延误工期
,或为抢工期强行安装导致工程外观效果、功能、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0) 招标范围内工程均须先做实体样板由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所发生费用不予增加工程量。样板施工、整改及拆除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后期不予追加。
11)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所有措施不予以增加工程量。

12)中标单位具有协助发包人对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须就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施工上的问题同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相关部门验收的顺利通过。
13)发包人有权对上述施工范围做出调整,不论增减以及增减数量多少,分包人都须无条件接受。
14)以上所有招标范围设计深化方案和图纸及材料样板须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
15)招标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除满足国标外,尚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
16)中标单位报价选用材料需同时提供该材料的:保定市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备案证
A级;消防部门认可的
A级防火检测报告。
17)招标范围内工程,由分包人负责相关进场材料的保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
/半成品保护至竣工备案并移交户内精装修,直至竣工交付。
在项目交付前,分包单位负责对外饰面受到损坏污染的部位、线条等进行修复,对不可修复性划痕的部位、线条、构造物等进行更换。由第三方造成的破坏、划痕、污染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责任认定的相关支持性资料(照片、影像等)由分包人提供。成品保护不到位处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18)除明确约定由第三方负责完成的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施工单位不能额外提出费用的索赔,更不能减轻其承包范围应承担的各相关条款责任与义务
,包括施工单位考虑不周和工作失误出现的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19)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专业分包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踏勘现场及仔细阅读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并完全了解本专业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此外分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本专业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扬尘控制、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甲级
资质,并具有 / (
类似项目描述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
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
分包工程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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